外教又爆丑闻!教育行业背调该不该着急_信息_人员_调查

外教又爆丑闻!教育行业背调该不该着急_信息_人员_调查

近日,一则外教的“丑闻”又被爆出来了!

曾在长沙某中学国际部任教的外教,在教学期间骚扰、性侵女学生。不出意外的话就出意外!据网友爆料,该名外教目前入职广东某所国际学校。

在我们惊讶之余,不少人发出了疑问:为何这样的事情一而再地出现?

某网友则是直接点题:

入职学校当老师,难道不做背景调查吗?

教育部明确规定:在录取教师之前一定要对其进行背景调查!

在2020年9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以及2021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要求。

其中《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范围:

一是因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犯罪行为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的人员信息;

二是因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犯罪行为被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员信息;

三是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猥亵行为被行政处罚的人员信息。

以及《意见》要求:

学校新招录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在认定教师资格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对申请人员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在职教职员工也要开展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筛查。

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拟聘用人员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录用。

在职教职员工应当立即停止工作,按照规定及时解除聘用合同。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应当不予认定其教师资格,已经认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教师开展背景调查,势在必行。近年来部分省市对教职人员的背调核查尤为重视,其中,对教师的不良记录的核查结果更是让人意想不到:

2019年10月,河南省检察院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本省入职查询制度,先后筛查教职员工信息16000多人次,发现有前科或正被刑事追究人员24人,并作出开除、解聘、收缴教师资格证或者法人变更等处理。

深圳市检察院还推动加强对教职员工

的招录准入审查,共对23000余名在职教职员工进行违法犯罪记录倒查,排查出“重点人员”98人。

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公安局,建立本地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机制,面向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共开展查询5万余人次,清查出应当丧失教师资格人员13人,其中2人还曾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上述的核查结果来不难看出,学校招聘稍有不慎,将可能给学校乃至学生带来潜在的危害!

此外,相关部门要求学校更应该将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员工均纳入信息筛查范围,并建立教职员工定期筛查制度!

外教再次暴雷,除了引起社会热议,我们更应该对该现象频发的背后进行原因反思。

我们对外教的任职资格是否“宽容”了?外教的语言技能毋庸置疑,但是作为校方应该对他们的求职资料审查应该更全面、更深入,因为教师受托教育和监督儿童和青少年。他们在工作中滥用或不当行为的可能性很高,这是学校和学区急于避免的风险。

对于招聘的外教,背景调查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如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国籍、学历、专业执教资格等;确认教学情况,包括外教教学是否活泼,课堂组织能力,课堂反馈效果以及上家学校的教学表现等等,最后对外教的不良记录、信用记录、诉讼记录等通过官方系统核查与候选人关联的“不好”信息,从而判断外教真实的教学水平。

学校通过标准化的背景调查,确保外教的各方面条件与学校的要求最大程度的吻合,减少因招聘失误给组织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最后说一句】

招聘是一个短暂的决策过程,背景调查则是在这个过程中,为用人单位的雇佣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近些年,越来越多优秀的用人单位,都意识到了降低雇佣风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来讲,背景调查在招聘的过程中对候选人的求职信用起到监督、审核、评估等作用,一份完善的员工背景调查报告也可以为用人单位节省不必要的运营成本,提前规避用人风险。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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