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英语母语外教”却名不副实,消费者要求三倍赔偿获支持

宣传“英语母语外教”却名不副实,消费者要求三倍赔偿获支持

报名英语培训班,结果老师并非如宣传那样均是“英语母语外教”,马先生认为遭遇欺诈,告到法院要求三倍赔偿。近日,海淀法院经审理,支持了马先生的诉讼请求,要求培训机构赔偿12万元。
马先生通过某英语培训机构的官方网站和宣传手册了解到,该机构英语外籍教师均来自英语母语国家,且取得国家规定资质,并具有多年教学经历。马先生报名参加了培训机构相关课程,并支付了4万元培训费用。
后马先生发现,培训机构的很多外籍教师并非来自英语母语国家,有的外籍教师虽来自英语母语国家,但仅是留学生或短期在华旅游的外国人,并不具备相关资质。马先生认为,培训机构的行为构成了消费欺诈,诉至法院要求三倍赔偿12万元。
培训机构辩称,马先生的英语培训课程已经全部培训完毕,双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所有的权利义务。官网和宣传手册上的表述并非表示外教均来自英语母语国家,而且双方在合同中对此也无约定,因此不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问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机构在其官网的醒目位置,确实存在对其外教均为来自母语是英语的国家,教学经验丰富,任教资格均通过严格审查,有tesol国际认证证书,同时具备多年的非英语国家教学经历,教学经验丰富且熟悉中国学员的学习习惯和思维方式的宣传。
此外,法院查明,培训机构授课的英语老师并非全

员来自母语为英语的国家,且该机构对于其外教在我国是否具有教学资质未能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据此,法院认为,培训机构上述行为构成虚假宣传,其向马先生提供的教育培训服务存在欺诈行为。法院最终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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